天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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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提单制作
2.保函
3.更改提单内容/重作提单
4.电报放货
5.第三地付费/领单
6.危险品
7.正本提单遗失
8.领取提单保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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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提单制作
以盖有订舱单位订舱章的托书为原始依据。
2.保函
以本公司所提供的保函版本为准,若以其他格式代替,应以印有订舱单位、发货人或收货人名称之信纸为之。保函需盖公司公章。
3.更改提单内容/重作提单
提单签发后的任何更改均需有更改单或更改保函作为更改凭证,必须具有订舱单位章。细则如下:
3.1 发货人(Shipper)、收货人(Consignee)、通知人(Notify Party)的更改: |
运费协定与SHPR签定 |
若更改发货人(Shipper),须重新确认运费后更改 |
运费协定与CNEE 签定 |
若更改收货人(Consignee),须重新确认运费后更改 |
※须将全套正本提单缴回,重新签发 |
3.2 目的地更改: |
a.客户提供更改保函,并由我司收回全套正本提单
b.我司重新批价
c.我司收取相应的费用(运费差额及其他相关费用,例如:翻舱费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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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3 品名(Description)、件数(Quantity & Unit)、毛重(G.W)、体积(Measurement)的更改: |
报关前 |
出具更改保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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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关后 |
出具更改保函、海关正本报关单和盖有海关放行章的下货纸,变更内容必须与报关单和下货纸内容完全一致 |
3.4 运费付款方式的更改: |
预付改到付 |
客户出具更改保函后,我司与目的地代理确认后方可接受 |
到付改预付 |
客户出具更改保函后,我司收到相应款项后方可更改 |
3.5 唛头(Marks)、箱封号的更改: |
报关前 |
出具更改单 |
报关后 |
出具更改保函;因查验改封号,同时提供查验通知 |
3.6 装船日(On Board Date)的签发 |
实际开船日与公布船期一致 |
各航线均签实际开船日 |
实际开船日与公布船期不一致 |
提前开 |
各航线均以实际开船日为准 |
晚开 |
欧/亚:以靠港日为准;美:以实际开船日为准 |
3.7 其他: |
一份提单最多只可以敲3个更正章
港口、运费的更改不可以敲更正章,需重新出单
若因提单更改而重新出单,需缴文档费RMB100/票
本司不向客户预借、倒签、顺签提单
提单不得显示"Clean on board"字样
美国线:AMS申报后,任何更改,需缴更改费USD40/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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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电报放货
1)收回全套正本提单
2)收取电放保函
3)收取电放费RMB400
4)出单,并由我司E-Mail通知目的港代理
备注:To order 与 To order of xxx 提单,必须先更改为记名提单(即把 CNEE 更改为具体收货人)方可电放;多票并同一个箱子的,必须统一出正本或统一电放
5.第三地付费/领单
1)第三地付费
SHIPPER出具书面保函,同时要提供第三地付款人的详细资料(公司名称、地址、电话、传真、联系人),以便我司第三地代理及时联络,我司第三地代理收到运费后,我司方可放单。
2)第三地领单
运费PREPAID在装运港:收到运费后通知第三地放单
运费COLLECT在目的地:人民币费用结清后通知第三地放单
3)第三地付费/放单
我司通知第三地收费后放单。
4)请SHIPPER提供第三地领单人的详细资料(公司名称、地址、电话、传真、联系人),以便我司第三地代理及时收费与发放提单。
6. 危险品
Booking时,货主有据实告知我司业务课之义务。
提单确认时,请提供危险品申报单(见A-Expform-Declaration for DG CGO)和Dangerous Goods Manifest.(见A-Expform-DG goods Manifest)
另,去GENOA之货载,还需提供配舱回单留底联, "MULTIMODEL DANGEROUS GOODS FORM"(见A-Expform-MULTIMODAL DG goods form),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(MSDS).
7. 正本提单遗失
首先,发货人(Shipper)必须登报连续三天,宣布所遗失提单作废(该报必须享有一定的知名度,影响范围较广);作废声明中必须注明:船名、航次、提单号码、提单签发日期;其次,发货人(Shipper)必须出具正本保函及商业发票(Invoice)此外,根据提单种类和客户要求的不同,还应进行如下操作:
7.1 SHIPPER要求无单放货
a. 记名式提单
收货人出具要求放货的保函,同时发货人或收货人提供相当于货值1.1倍的现金或银行本票或银行担保(LETTER OF INDEMNITY)于本公司至少一年
b. TO ORDER OF BANK提单
收货人须向我司目的地代理提供提单上所显示之银行的担保,时间至少为一年,目的地代理确认担保无误,收取所有相关费用后可放货
c. TO ORDER, TO ORDER OF SHIPPER提单(三点须同时具备)
    A. SHIPPER出具同意放货保函
    B. 收货人提供银行担保,至少押一年
    C. 我司会重制一份正本,请发货人在OB/L上背书,并将此份OB/L存档
7.2 SHIPPER要求重签提单
a. 发货人必须出具保函及商业发票
b. 发货人必须押相当于货值1.1倍的现金或银行本票或银行担保于本公司至少一年
c. 重签提单,我司会在提单之DESCRIPTION中注明:
THIS B/L#XXXXX IS A REISSUED B/L, THE ORIGINAL B/L#XXXXXX HAS BEEN VOID
8. 领取提单保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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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以上内容仅供客户参考,解释权归本司所有!)